根據湖北省秭歸縣財政局下達的政府采購計劃要求,秭歸縣政府集中采購中心受秭歸縣教育科研信息中心的委托,擬就秭歸縣初中愛普生EB410W投影機燈光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國內外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與洽談。
一、采購項目名稱:秭歸縣初級中學愛普生EB410W投影儀燈泡采購
二、采購項目編號:ZGCG[2012]006
三、項目內容:愛普生EB410W投影機燈泡220顆
四、供應商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4.1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4.2 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洽談;
4.3 采購項目的特殊條件要求:
A、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不低于30萬元)、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B、所投產品有生產廠商或省級及以上代理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
C、有生產廠商或省級及以上代理商出具的質保承諾函。
D、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參加談判。
五、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購實行資格后審,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的詳細要求見本項目談判文件中的第14條 《談判響應文件的審核》規定。
六、談判文件的獲取
6.1凡有意參加競談者,請于2012年2月29日起至2012年3月6日(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在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大廳綜合招投標中心招標采購文件發放窗口持單位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僅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獲取談判文件。
七、談判保證金繳納
7.1談判保證金金額為3000元(大寫叁仟元),由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統一收取。談判申請人在2012年3月9日下午5時30分(進賬截止時間)前將談判保證金匯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銀行帳戶,未在進賬截止時間前提交的談判保證金,其談判響應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未成交單位談判保證金在發出成交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成交單位的談判保證金簽訂采購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
7.2 談判保證金繳納方式:談判申請人須將談判保證金從談判單位基本賬戶以轉帳或電匯方式提交至以下賬戶(匯款時必須注明談判項目名稱):
開 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三峽分行秭歸支行
戶 名: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賬 號:1807072129200049416 咨詢電話:0717—2882545
款項到帳后,談判申請人憑銀行回執單及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提供復印件一份)到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大廳綜合招投標中心保證金收退窗口開具談判保證金收據。
八、響應文件的遞交
8.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談判截止時間,下同)為2012年3月16日下午15時30分,地點為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
8.2談判供應商須在談判截止時間前將談判響應文件及相關資料送至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中心不予受理。
8.3采購中心接收談判響應文件及相關資料的時間為2012年3月16日下午14時30分--15時 30分。
九、談判時間及地點
9.1時間:2012年3月16日下午15時30分。
9.2地點: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八樓)。
十、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購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秭歸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hbzg.gov.cn)、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網(http://www.zgzb.gov.cn)及信息中心大樓一樓大廳公告欄上發布。采購公告發布起始時間為2012年2月28日。
十一、聯系方式
采購人:秭歸縣教育科研信息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秭歸縣政府集中采購中心
地 址:秭歸縣茅坪鎮丹陽路16號 地 址:秭歸縣信息中心大樓
聯 系 人:柳秀振 聯 系 人:鄭士卿
聯 系電 話:0717-2887173 聯 系電 話:0717-2882545
傳 真電 話: 傳 真電 話:0717-288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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